与北京市朝阳区常营签约,继续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2015/08/05

 2009年4月23日上午,首席执行主任王杰律师代表我所与北京市朝阳区常营回族乡人民政府司法所签订《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所将在未来一年里继续为常营地区提供免费的多方面法律咨询及法律服务。 

签约仪式上,王杰律师介绍了我所业务发展情况,对在常营地区的法律服务进行了总结和展望。常营乡人大主席陈明智讲话时对我所在过去一年里为当地提供的法律服务表示了深切的感谢。随后,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局长廖春迎发表了讲话,对律所与政府联手展开的便民活动予以了充分肯定,对我所作出的贡献给予高度的评价。 

 列席人员包括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党委书记曹宏及常营地区各基层负责人。签约仪式在常营乡司法所所长蔺军主持下圆满结束。 

此后我所将继续定期指派律师到常营地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