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区搭违建惹怒业主 拒交物业费被起诉
2015/08/21

康先生家住在怀柔区湖光山色别墅区。2011年他出了趟国,回来后发现邻居正在自家的别墅边加盖的一座二层小楼影响了自家的采光。于是他找到北京湖光山色物业管理公司,要求物业出面制止,但物业公司却拒绝配合康先生的要求,并要其自行与违建业主协商,同时希望康先生能够缴纳欠缴的物业费。无奈之下,康先生到城管部门进行了举报,之后,执法人员来到现场下发了违建通知书。但是等执法人员一走,康先生邻居又开始施工。2012年年底,这栋二层小楼终于建成了,从那时开始,康先生就不再缴纳物业费了。截至目前,已经拖欠物业费达数万元,为此,物业公司将康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他缴纳拖欠的物业费。庭审中,物业公司代理人表示:在违法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他们不仅发函制止还对有关执法部门进行了举报,可以认为已经尽到了管理责任。因此,康先生不能以此为由拖欠物业费。

针对上述案件,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的王杰律师在接受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采访时做出了解析: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业主可以以相邻采光日照纠纷向违建的业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违建的业主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赔偿损失。为此,中润律师提醒大家: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是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遇到此类纠纷,建议通过委托律师协商调解或者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